一、个税(卖方)
(1)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、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。免征
(2)其他。计税依据: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。征收率1%
二、契税(买方)
(1)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,面积≤90平米。计税依据: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。征收率1%
(2)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,面积>90平米。计税依据: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。征收率1.50%
(3)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,面积≤90平米。计税依据: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。征收率1%
(4)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,面积>90平米。计税依据: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。征收率2%
三、土地增值税(卖方)
(1)个人转让非住宅类的旧房及建筑物(商铺、写字楼、酒店等)。计税依据: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。征收率5%
(2)其他。免
四、增值税(卖方)
(1)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。计税依据: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。税率5%
(2)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。免
五、城建税(卖方)
(1)计税依据:增值税税额。税率7%
六、教育费附加(卖方)
(1)计税依据:增值税税额。税率3%
七、地方教育费附(卖方)
(1)计税依据:增值税税额。税率2%
参考文件
财税[2016]23号:此表中契税、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广州市、深圳市。
财税[2016]43号: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
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:土地增值税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:购房时间